收费标准 专 家 50元/诊次 教 授 8元/诊次 副教授 6元/诊次 主 治 3元/诊次 经 治 2元/诊次
简易门诊 1.5元/诊次
备注: 1、省直离退休干部持干部医疗证免挂号费( 专家号除外 )
2、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在“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免普通挂号费手续(教授号、专家号除外)。
3、妇科加收5元/诊次一次性检查用品成本费 耳鼻喉科、口腔科按每人次2元收取器械耗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