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人字〔2008〕43号

 

关于教师、科研等系列专业技术
职务申报条件修改变动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提高我校办学水平,建设一支与办学目标相适应的专业技术队伍,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起,对中大人字〔2001〕70号、中大人字〔2006〕80号、中大人字〔2007〕46号、中大人字〔2007〕54号等文件中关于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卫生技术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做以下修改和变动:
  一、基本条件的修改和变动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凡195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职务者,应具有博士学位(艺术、体育、公共外语类申报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凡196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教学口教授职务者,应具有博士学位;凡196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副高级职务者,应具有博士学位(艺术、体育、公共外语类申报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
  2.从2008年起,凡申报教育管理研究员职务者,除学历、任职年限达到规定要求外(下同),须现任管理岗位处级正职(附属医院现任管理岗位处级副职),且须有从事党政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的经历(由组织部门出具证明,下同);凡申报教育管理副研究员职务者,须现任管理岗位处级副职(附属医院现任管理岗位科级正职)及以上职级者,且须有从事党政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的经历。
  (二)外语免试条件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免WSK考试或职称外语考试:
  1.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近10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进行相关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者(由本人提供我驻留学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并由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3.外语教师任现职以来,从事第二外语教学工作达2年以上,可免参加高、中级职务外语水平考试。
  二、业务条件的修改和变动
  (一)理工医管类教授、研究员
  申报理工医管类教授、研究员必备条件第③条修改变动为:
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申报研究员者发表论文6篇以上),其中有2篇[国家重点学科的教师必须有3篇,公共基础课教师(特指承担了5年以上公共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由教务处出具证明为准,以下同)必须有1篇]以上论文被SCI或EI收录(一文同时被收入SCI或EI的以1篇计算,以下同),上述被SCI或EI收录论文中,其中有1篇(国家重点学科的教师其中有2篇)须发表在国外期刊,另有3篇论文须发表在CSCD来源期刊(公共基础课教师不少于2篇,不足部分可用SCI或EI的1篇论文顶替CSCD的2篇论文,SCI、EI发表的论文不与前面重复使用,下同);另发表1篇以上教学改革或教学研究论文(申报研究员教改论文不做硬性规定)。
  从2009年起,上述被SCI收录论文中,其中有1篇(国家重点学科的教师其中有2篇)须发表在各学科影响因子前50%的国际重要期刊上(国家重点学科的教师其中有1篇须发表在各学科影响因子前20%的国际权威期刊上)。
  对于2008年达到该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国际权威期刊、国际重要期刊等目录表直接登录人事处网站(http:// rsc.csu.edu.cn/)“服务下载”栏目中自行下载或查阅(下同)。
  (二)人文社科类教授
  申报人文社科类教授必备条件第③条修改变动为:
  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论文应不少于3篇(公共基础课教师不少于2篇),教学改革或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并正式出版较高水平的学术独著(15万字以上)1部以上。
  从2009年起,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国内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国内一级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公共基础课教师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论文应不少于3篇),对于2008年达到该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国内权威期刊、国内一级期刊等目录表直接登录人事处网站(http:// rsc.csu.edu.cn/)“服务下载”栏目中自行下载或查阅(下同)。
  (三)临床类教授
  申报临床类教授必备条件第③条修改变动为:
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收录1篇以上或Medline收录4篇以上(国家重点学科的师资被SCI收录2篇以上或Medline收录6篇以上,且被SCI或Medline收录论文中,其中有1篇须发表在国外期刊),另在CSCD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一文同时被收入SCI或CSCD的以1篇计算,以下同)。
  从2009年起,国家重点学科师资被SCI收录论文中,其中有1篇须发表在各学科影响因子前50%的国际重要期刊上(对于2008年达到该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理工医管类副教授、副研究员
  申报理工医管类副教授、副研究员必备条件第③条修改变动为:
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申报副研究员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有1篇(国家重点学科的教师必须有2篇)以上论文被SCI或EI收录,公共基础课教师论文必须被“四大索引”收录1篇以上,另有2篇论文须发表在CSCD来源期刊上(公共基础课教师不少于1篇),另发表1篇以上教学改革或教学研究论文(申报副研究员教改论文不做硬性规定)。
从2009年起,上述被SCI或EI收录论文中,其中有1篇(国家重点学科的教师其中有2篇)须发表在国外期刊(对于2008年达到该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人文社科类副教授
  申报人文社科类副教授必备条件第③条修改变动为:
  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论文应不少于2篇(公共基础课教师不少于1篇),教学改革或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并为主编(公共基础课教师为副主编)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本以上。
  从2009年起,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国内权威期或国内一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公共基础课教师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论文应不少于2篇),对于2008年达到该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六)临床类副教授
  申报临床类副教授必备条件第③条修改变动为:
  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收录1篇以上或Medline收录2篇以上,另在CSCD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从2009年起,上述被SCI或Medline收录论文中,其中有1篇须发表在国外期刊(对于2008年达到该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七)卫生技术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1.申报主任医师必备条件第⑤条修改变动为:
  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以上,其中:被SCI收录1篇以上或Medline收录2篇以上,CSCD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2.申报副主任医师必备条件第④条修改变动为:
  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被SCI收录或Medline收录1篇以上,CSCD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八)转评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同级职务条件的变动
  对于先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后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规范化培训者,可先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初任为助理研究员职务。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岗位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再按学校拟定的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申报条件(免试外语、计算机),申请转评所在岗位的同级职务。其转评的任职资格通过后,任职年限从通过之日算起,并作为申报同一类高一级职务岗位的任职年限依据,原助理研究员职务的任职年限仅作为兑现工资待遇的依据。
  (九)新增加了学校职工医院申报卫生技术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的业务条件(见附件1)。
  三、新增加了海外归国人员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条件(见附件2)。
   四、有关说明
  (一)上述修改变动意见是对学校已制定下发的各系列申报条件的进一步完善。学校所拟定的申报条件为相应岗位的基本条件,满足相应条件者并不表明一定能够被聘用,学校将根据申报者的学术能力及实际贡献,并综合考虑学科建设和岗位等因素择优聘用。学校鼓励各学院(部)尤其是国家重点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以及省部级人文社科基地的学院在不低于学校申报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各学院(部)实际和特点,制定相应的聘用条件。
  (二)理工医管类国际权威期刊、国际重要期刊的认定,主要依据2006年ISI Web of science收录的SCI杂志,凡进入各学科影响因子前20%的期刊视为国际权威期刊;凡进入各学科影响因子50%的期刊视为国际重要期刊。凡申报人员所在学科属交叉性学科,只要发表在上述期刊上的本专业论文均予以认可。以后学校将根据ISI Web of science收录的SCI杂志的情况,定期给予更新和公布。
  人文社科类国内权威期刊、国内一级期刊的认定,主要从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收录的CSSCI期刊中,遴选了近几年学科评价中公认的有影响力的权威期刊(少量虽未进入CSSCI的期刊,如《新华文摘》等也列入其中)和一级期刊。
  (三)论文作者只统计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被SCI收录的论文可确认同等贡献者,但第一作者和同等贡献作者各按1/2篇统计。博士生、硕士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撰写发表的论文(不含拿到学位后发表的文章,以投稿日期为准),如前2位作者为研究生本人和其导师,则两人均视为论文的第一作者,但在申报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时,排名第二位作者的论文在使用时不得超过2篇。
  (四)从2008年起,凡属新进入我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原单位评聘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均要根据中南大学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的任职条件,重新申报或确认。
  (五)从2008年起,凡已纳入管理岗位聘用范围(不含工勤人员)的会计、审计、统计专职管理人员(含附属医院的财会审计专职管理人员),如达到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学校制定的岗位申报条件(参见中大人字〔2007〕54号文件),且通过了学校职改办的资格审查,可参加国家组织的“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高、中、初级业务考试,成绩合格并经学校向湖南省推荐上报,获得会计、审计、统计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不发聘用文件、不进本人档案、不与工资待遇挂钩。
  附件:1.学校职工医院申报卫生技术副主任医(药、护、
技)师的业务条件
     2.海外归国人员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





                      中南大学
                  ○○八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2:
海外归国人员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评聘条件
 
 
一、评聘对象
当年归国并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者,或出国一年以上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二、评聘原则
1.以在国外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为晋升正高级职务的基本评价标准,凡属上述对象且满足以下评聘条件者,可不受任职年限和自然条件的限制,参加学校当年的正高级职务申报和评审。
2.所发表论文或取得的成果,均为近5年以来至统计截止日期间完成(已评聘为副高级职务者,以任现职后近5年以来统计为准,不足5年的以任现职以来统计为准)。
三、评聘条件
凡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全部满足以下聘评条件:
(一)论文评审鉴定标准
申报者提供发表的本专业论文代表作3篇,由学校请3名外校同行专家评审,在论文代表作是否达到正高级职务水平的评审意见中,须全部获得“完全达到”的鉴定结果。
(二)论文水平要求
为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发表的本专业论文被SCI或EI收录7篇以上,在上述被SCI收录的论文中,其中有5篇以上论文须发表在各学科影响因子前50%的国际重要期刊上(其中有3篇以上论文须发表在各学科影响因子前20%的国际权威期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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