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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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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人员初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作者:人力资源部 时间:2018-06-2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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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部门:

现将办理我院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人员初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规定

1.正规全日制院校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护士/技士/药士”职务;

2.正规全日制院校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可聘任为“护师/技师/药师”职务;

3.正规全日制院校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护师/技师/药师”职务;

4.获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聘任为中级职务;

5.若获得硕士学位前属正规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且获得硕士学位后又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可聘任为中级职务;

6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任为中级职务;

7.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初任主治(主管)医、药、技师职务,必须参加相关专业的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否则只能初任为助理研究员职务。

8、根据中大人字[2007]54号文件精神,从2007年起,所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者(当年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优秀人才除外),须先定职,才能申报高于定职标准的职务岗位。例如,博士毕业后,须先确定中级职务后,才能申报副高级职务的评审。凡未按规定先定职者,在当年职务聘任时学校不予受理。

二、报送方法

(一)、下载申报登记表(附件一)按要求填写,本人签字后与佐证材料一起,上交人力资源部。

(二)、下载报名表(附件二)按要求填写,以“姓名+申报职称”为主题(如:张三+护师)发送至人力资源部周慧智办公邮箱或QQ邮箱:467765155@qq.com

(三)、需提供材料:

1.符合上述条件初任“护士/技士/药士”、“护师/技师/药师”职务者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算机培训合格证,以上所有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初任中级职务者“主治医师/助理研究员/主管护师/主管技师/主管药师”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阶段培训合格证(主治医师/主管药师/检验系列的主管技师职务者提供),另提供近期免冠2寸彩照一张,以上所有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地点

1、申报截至日期为2018710日。

2、材料报送地点:人力资源部档案室

联系电话:88618647(周老师)。

为了做好上述工作,请各科室速通知相关人员办理有关手续,确保今年需初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无一遗漏。

 

 附件1

附件2

 

人力资源部

2017627

预约挂号:0731-88618576、88618577   急救电话:0731-8861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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