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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5-2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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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科室及相关科研人员: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科基金)面向全省,资助自然科学及与自然科学相交叉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源头创新能力,为深入实施科技强省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接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http://kjt.hunan.gov.cn/xxgk/tzgg/tzgg/201905/t20190521_5338661.html),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5]57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自科基金资助类别及资助强度

1、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金额为10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

2、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

4、面上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1-3年。

5、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研究时间为1-3年。

6、省市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1-3年。

7、科教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1-3年。

8、科卫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1-3年。

各项目类型的具体说明见《2020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凡在省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的科技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同意后的科研人员,均可申请省自科基金。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者应当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限为1人;

2、申请者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其中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申请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大于六个月;

3、有省社科基金项目在研的科研人员,不能申报省自科基金管理科学项目;

4、申请者曾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且通过了验收或结题;有项目在正常执行期尚未结题的省自科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5、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除外);

6、所有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符合项目指南的资助范围,申请类别必须符合当年的申报通知要求。

7、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5条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省自科基金资助。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实施有效管理。

各项目类型的具体要求条件见《申报指南》附件1

三、注意事项

根据以往申请情况,特别要注意如下几种规范性要求:

12020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自由申报。请有意申报的科研人员提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于2019531日后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2、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须签署纸质公正性承诺书并按要求上传,不得代签字。

3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结题后方可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后只进行基金项目内部查重,不再与厅其他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相互查重。(即有重大专项等厅其他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项目负责人也可以申请主持省自科基金项目)。

4申请者当年申请(含参加)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

5、杰青、优青、青年项目为个人申报,不需要列出参与者。

6、申请者实行毕业制:即申请者获得过省自科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省自科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类别)2次资助的,不得再申报面上项目;获得过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只能申报杰出青年基金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获得过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只能申报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获得过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所有基金项目。(以上均不含联合基金项目)。

7、撰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和填写“学科代码”(按《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二、三级学科填写,有三级学科的必须填到三级学科(三级学科代码为字母后6位数字),交叉学科可以填两个学科代码)。

8、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盖章后扫描上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9如需专家推荐的,须在系统中上传由推荐者签字并加盖推荐者所在单位公章的专家推荐意见的扫描文件。

10、申报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所在地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合作企业必须有配套资金证明)。

11、科教联合基金申报要求见科教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科卫联合基金申报要求见《2020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依托单位为省内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及省、市(州)公共卫生机构。

12、如需提供纸质申请书的,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一定要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不得代签字。

13、关于申请不予受理情形的说明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管理办法》、本《指南》和相关类型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

3)申请项目数量不符合限项申请规定的。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以及其他违规申请都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14、由于申报不需要报送纸质版本,故申请书形式审查工作由各申请人自行负责。

四、申报工作安排

12020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申请人只需完成网上填报。

22020年度省自科基金实行集中受理评审和立项。项目申报网络截止时间为201971016:00,请项目申报人员提前完成网上提交工作,医院将于下午4点完成项目推荐工作并打印推荐项目表。根据往年申报情况,届时网络容易发生阻塞,请申报人员提前完成系统提交。

3、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见《申报指南》第二部分和第八部分。各申报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4、咨询方式

   科研部:胡庆元/88618428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咨询电话: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731-88988619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室 邮编:410013

 

                                                                                                        科研部

                                                                                                         2019524日      

附件信息

  附件1:2020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0年湖南省自然科学株洲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2020年湖南省自然科学湘潭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4:2020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常德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5:2020年湖南省自然科学衡阳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6:2020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教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7:2020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科药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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