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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
1、应是35岁以下青年占大多数,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和工程;
2、本集体、岗位和承建工程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讲文明、讲质量、讲效益,取得突出成绩;
4、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工作岗位能手;
5、青年集体、岗位和工程的团组织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的开展创建工作;
6、工作及成效得到本单位领导的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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