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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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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教字50号

作者: 时间:2014/9/2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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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南大学落实教授副教授

给本科生授课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

为认真落实高教三十条“把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将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聘用的基本条件,让最优秀教师为本科一年级学生上课。教授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本科生课程,连续两年不为本科生上课的,不再聘任教授职务”的规定,学校把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授课作为职称晋升、岗位晋级、年终考核等工作的必要条件,制定本细则。

1.教师为本科生授课是教师的重要职责,教授、副教授要把人才培养和给本科生授课作为自己工作的第一要务,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授课的课表和实施情况通过校园网络系统向全校师生公开。未经本科生院同意,不得任意调整授课教师。本科生院通过学生反馈、组织人员查课等途径对各二级学院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授课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和公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晋级、年终考核的依据。

2.职称晋升中,教学科研岗副教授晋升教授,必须年均完整完成至少1门本科课程教学任务,并且年均完成本科课堂教学纯学时数达到其所在二级单位(或专业)高职称教师人均年完成本科课堂教学纯学时数。教学岗副教授晋升教授,在任职年限、本科教学任务、项目、获奖、论文等方面的要求另行制定。

3.临床科室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都必须承担和完成学校下达的本科生临床教学任务。临床教学任务指课堂教学、见习带教、实习带教、临床讲座、病例讨论、临床考核、基地检查、学生导师等临床科室主治医师晋升付主任医师时,必须完成学校安排的至少一个学期的脱产教学任务。副主任医师晋升主任医师,在下列教学任务中:实习中期质量考核、OSCE考试、实习巡回检查等至少承担过3次。主任医师晋级时,在聘期内必须组织以病例为基础的讨论课不少于12学时/年。

4.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作为副教授以上教师岗位晋级的必要条件。教授、副教授晋级时完成本科课堂教学年均纯学时数必须达到其所在二级单位高职称教师人均年完成本科课堂教学纯学时数标准的70%。连续两年不为本科生授课的教授、副教授将转为其他岗位。

5.年终考核中,教授、副教授所完成本科课堂教学纯学时数达不到本单位高职称教师人均本科课堂教学纯学时数的70%时,二级单位按未完成比例对其岗位津贴给予扣减。学校按照出现下述情况人数乘以二级单位岗位津贴总额0.51%的计算办法核减二级学院岗位津贴:教授或副教授不讲授本科生课程、讲师或助教代替教授或副教授讲授本科生课程、讲师讲授本科生课程(讲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要求见第6条)。

6.讲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要求:

1)新进青年教师不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新进青年教师承担非课堂本科教学任务由二级学院根据情况自定)。

2)本科教学任务重的公共基础课程或师资队伍紧缺的二级学院,在2015年底之前讲师可以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

3)现任讲师所需完成的非课堂本科教学工作量由二级学院自定。

4)外语听说课和体育训练课可由青年教师承担。

7.学校按照鼓励教授、副教授从事本科课堂教学的原则,结合教学改革、教研成果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制订年终业绩点计算办法。大学外语等学校认定的面向全校性的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另按纯学时数给予课时补贴。

8.二级学院“双肩挑”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生课堂教学纯学时数标准,由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0%折减。管理部门“双肩挑”教授、副教授可通过承担本科生课堂授课任务、实践教学、专题讲座、兼任学业导师等形式完成相应的本科教学任务。

9.因出国进修访问、学术休假等特殊原因,在当年无法完成规定本科教学任务的教授、副教授,须事先由本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后报本科生院备案。

10.本细则自201311日起试行。


附件2

中南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

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的若干规定(试行)

经研究,学校决定教学类实验室在2013年年底之前全部向本科生开放;科研类实验室(含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层次逐步向本科生开放。为做好相关工作,制定本规定。

1.开放内容:教学大纲要求的各类实验实践内容;技能训练,科研训练,创新训练;学科竞赛;自制仪器项目,学生自拟实验项目等。

2.开放时间:外语自主学习、计算机能力训练、虚拟实验等实行24小时开放;其他实验8:00-22:00开放。鼓励各实验室(中心)通过规范管理,实行24小时开放。

3.学校设立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开放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开放工作量补贴,实验室开放所增加的实验耗材、水电费等运行成本。

4.二级学院(实验中心)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开放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开放预约制度,开放工作量核算办法,实验室开放信息发布制度等。列出开放专项经费保证实验室开放的材料消耗、仪器设备维修和实验室运行。

5.二级学院(实验中心)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以及考核工作。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严把安全关,严格危险药品、稀贵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6.教师应积极承担开放实验项目的指导工作。开放实验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实验、批改学生提交的实验报告、审阅实验论文、评定学生实验成绩。

7.学生进入实验室,需按规定向实验室预约,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实验室的具体要求,通过安全、设备操作等许可后才能进行实验操作。在实验结束后,完成实验研究报告,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交由实验室归档,成绩优良者可获得课外研修学分。

8.学校将根据实验室开放条件建设和管理、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等对实验室开放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对实验室开放工作卓有成效的学院,在下年度实验室建设经费、实验室开放基金及创新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9.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3

中南大学本科专业改革与建设管理办法

(试  行)

专业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载体,是高校提高教学质量和推进教学改革的立足点。为促进学校本科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不断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推动专业改革,强化办学特色,制定本办法。

一、改革与建设目标

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实施专业综合改革与建设,力争2020年以前,以优势学科为依托,铸造30个左右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品牌专业;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持续推动专业创特色;发展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求、学科交叉与融合的新兴学科专业。

二、专业综合改革

(一)改革原则

专业综合改革工作按照准确定位、注重内涵、突出优势、强化特色的原则,通过自主设计建设方案,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形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更加鲜明的优势专业,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

(二)改革内容

1.打造一流的名师团队。围绕专业核心课程群,以优秀教师为带头人,建设热爱本科教学、改革意识强、结构合理、教学质量高的课程教学团队。

2.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瞄准专业发展前沿,面向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优化完善教学内容,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群。建设50门左右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出版20本左右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和一批与国家重点学科配套的优秀教材,形成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优质教学资源。

3.推动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注重因材施教,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积极探索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教学,充分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兴趣。促进教学和科研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支持本科生早日进入科研,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

4.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改革实践教学内容,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倡导自选性、协作性实验。鼓励高水平教师承担实践教学工作。

5.教学管理改革。更新教学管理理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形成有利于支撑专业综合改革、有利于教学团队静心教书、潜心育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鼓励在专业建设的重要领域进行探索实验。

(三)建设办法

学校将遴选一批专业开展专业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在经费、政策等方面支持试点专业开展工作,并在师资、实验室、课程、教材等专项建设中根据改革需要给予重点倾斜。试点专业建设周期一般为4年。对于试点专业,学校将定期进行考核评估,改革成效显著的专业,学校追加经费支持。

三、专业准入

(一)准入原则

1.专业设置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满足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

2.专业设置和调整须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的相关要求。学校鼓励二级学院设置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相关专业。

3.专业设置实行总量控制。专业申办单位应全面考察、论证专业设置所需条件是否成熟,原则上每一个二级单位四年内增设专业数不超过1个。

4.申办新专业应有人才需求论证报告、人才培养方案,具备基本的师资队伍、必需的教学条件。

对于批准设立的新增专业,学校将投入一定的经费用于专业的建设与发展,同时鼓励二级学院提供配套经费用于专业建设,促使专业加快提高水平。学校在该专业第一届毕业生毕业年份,将组织专家对该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资格进行审查,评估专业培养质量。

(二)设置程序

本科专业设置申报由本科生院归口管理,每年六月份进行一次,以院系(所)为单位统一申报。设置专业程序如下:

1.院系(所)向本科生院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并向本科生院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拟设专业申请报告(含人才需求论证、设置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师资基本情况等等);

2)拟设专业建设规划;

3)拟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5)其它补充说明材料。

2.本科生院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答辩;专家组审核结果经过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后,报主管校长批准。

3.主管校长批准并经校务会同意后,学校向教育部报送申报材料,同时报送湖南省教育厅备案。

四、专业认证与评估

(一)基本原则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专业,学校将按照《中南大学本科专业办学水平评估方案》对其进行评估:

1.专业办学时间达到8年以上。

2.在全国同类专业排名中未达到前20%

3.专业就业率在全校专业中连续三年排名最后5%

4.专业办学水平较低,教学质量较差,学生反应强烈。

评估每年进行一次,符合上述条件的专业由学校指定参加评估,其他专业按照自愿申报、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参加评估。全校各专业应按照教育部要求,及时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各类专业认证,确保专业建设不断上水平。

(二)程序与要求

1.参加评估的专业,按照《中南大学本科专业办学水平评估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评建工作,由所在院、系(所)先组织自评,自评结束后将自评材料提交本科生院。

2.本科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并根据专业自评和专家组考察情况进行评议,给出评估结果。

3.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评议结果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由本科生院正式行文公布。

4.指定参加评估的专业,专业评估结果要求达到“良好”以上;评估结果“良好”以下的专业,学校提出整改要求并一年后进行复评,复评结果仍然未达到学校要求或没有显著改善的专业,学校将对其逐步采取减少招生数量、隔年招生、暂停招生等措施,推动专业办学上水平。

5.参评专业评估结果“优秀”者,同等条件下学校将在教改立项、教学评奖、教学条件投入、课程建设、增加招生指标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推动专业开展综合改革。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4

中南大学课程体系改革指导性方案

(试  行)

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切实提升课程建设水平,推动教学模式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

为了适应学科、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定位的要求,结合培养大类,分类制定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模块,明确各学科学时、学分等具体要求。按专业培养目标,对专业知识、结构、体系整体优化,制定专业基础、专业、实践及选修课程体系,进一步减少课时。以专业需求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目标,整合、精选教学内容,探索与此相适应的教学模式、方法。建立课程教学团队,加强师资队伍培养,实施课程教授负责制。制定相应课程质量标准、考核、评价方式。制定教材使用、建设规划。

二、基本原则

1.立足培养目标、按专业大类需求设计的原则。

2.系统设计、坚持整体优化的原则。

3.注重个性、推动因材施教的原则。

4.加强实践、注重动手能力培养的原则。

5.开拓视野、强调国际化交流的原则。

三、改革内容

1.公共基础课程

1)针对不同专业要求和学生个性化需求,科学构建公共基础课程体系。对与专业相关度较小而课时较大的公共基础课课时适当调整或课程整合。

2)建设数量足够、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建立课程团队与教授负责制,打造一批教学名师。

3)优化课程教学内容,加强教学方法改革。

4)促进考核方式改革,严格考试制度。

2.专业基础、专业核心课程

1)搭建大专业课程平台,专业方向按照模块化课程加以实现,考虑学科交叉因素,科学构建专业课程体系。

2)理顺课程的先修与后续关系,确保教学过程的科学合理衔接。

3)充分整合原有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删除课程之间的内容冗余与重复,优化课程内容,减少课堂教学学时。

4)优势学科专业完善并修订目前已有的自编和统编教材,融入教学内容改革的最新成果。编写与教材相配套的辅导材料,包括教学大纲、课程知识点分布、电子教案、课件、习题库、试题库等。

5)促进考核方式改革,严格考试制度。

3.实践课程

1)适当增加实践环节课时和课程数,避免基础课程实验与专业课程实验的重复。

2)设计综合性、研究性、专题性实验项目, 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3)设计实验室开放项目,提高学生创新能力。

4)校企联合培养实践教学体系设计。

4.选修课程

1)以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最新科学成果、扩大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某一方面的才能、提高毕业生社会竞争力等为目标,科学构建选修课程体系。

2)选修课程体系包括全校性选修、专业基础、专业以及课外研修等。

四、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本科教学课程体系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本科课程体系的改革进行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各二级学院成立以课程体系改革为主要任务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结合国内外科技发展的趋势和现状,对专业课程体系进行认真的梳理。  

五、立项建设

学校设立课程体系改革专项基金,对课程体系改革实施立项资助。由课程所属学院组织筹建课程体系改革团队,改革团队向学校提交课程改革建设规划,明确改革目标以及改革内容,制定分布实施步骤,预期改革效果等。

课程体系改革团队负责人全面负责立项课程的各项改革与建设工作,并按照学校要求定期向学校和学院报告课程体系改革与建设进展情况。

立项课程采用自评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本科生院组织督导专家、教师、学生对课程的建设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验收。凡改革成效显著、建设成绩突出的项目,学校将追加经费资助。

六、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5

中南大学教学状态数据发布制度实施细则(试  行)

1.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等要求,采集反映教学状态的基本数据,建立我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并对数据库数据及时更新,及时分析本科教学状况。

2.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及时填报和更新与学院有关的教学状态基本数据(见附表),并撰写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校将在校园网上定期发布各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和质量报告。学校将建立基于教学状态基本数据的质量评估新机制。

3.落实教学专家组、二级学院和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听课制度。教学管理职能部门人员和二级学院领导听课次数每学年不少于4次。

4.利用教学管理网络系统,每学期开展网上评教、教师评学工作。各学院定期组织系、所、室开展教研活动,每个专业每学期不少于2次。要求每个二级学院每学期必须有一次公开课,并组织专家、教师、管理部门进行点评。

5.各学院确保实验开出率达到100%,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比例达到80%以上。学院积极主动与政府、企业等单位合作建立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确保学生实习实训的时间和效果。实习指导教师的高级职称比例达到50%以上。

6.根据教学状态数据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师生召开由校领导、职能部门参加的师生面对面座谈会,建立“约谈”制度。

7.明确职能部门、院系、学生等各级教学质量保障部门的工作流程与职责,根据各部门掌握的情况和对常态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及时解决实际教学问题。

8.建立教学状态数据与二级学院教学经费、实验室建设经费挂钩的考核机制。学校将根据二级学院的教学状态数据按学年进行分类排序,排名前40%的教学单位给予奖励。对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的二级学院将按二级单位岗位津贴总额的0.5%-1%核减岗位津贴(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另行制订)。

9.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

中南大学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表

序号

基本状态数据项

数据

预约挂号:0731-88618576、88618577   急救电话:0731-8861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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