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互联网(校园网)的安全保护,维护正常的公共秩序和医院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医院其他校园网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院内所有计算机互联网联网用户。 一、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 二、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不得利用医院网站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载有害信息。 五、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违者,按照医院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惩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出现安全问题或发现不良言论及时向医院精神文明领导小组汇报。 七、若私人邮箱出现不良信息或言论,应及时与邮箱提供公司或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更换或清理邮箱,清除有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