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对弄虚作假、虚构、捏造、违反《统计法》的行为作坚决抵制。 二、对统计数字,应认真细致、准确完整、字迹清楚,发现错误应及时纠正,严防漏报,重报现象发生。 三、重视原始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建立查核、登记、汇总、保管制度。要求每日有日报,每月有月报,每季有季报,年终有年报,做到及时上报、分类存档。 三、建立和健全各种统计台帐,定期对主要统计指标加以分析。 四、严格遵守统计数字的保密制度,有泄密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或行政纪律处分。 五、及时准确地向院领导及有关科室提供医疗数据,为领导掌握情况、制定计划及科室核算提供依据。 六、协调和监督各科室及时正确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七、按时完成上级交代的临时性任务。 八、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