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费、耗材费保持零差率销售;化验费(财务分类H)、血费与现行医疗服务价格一致;检查费(财务分类D)价格、其他费(财务分类为I)为现行医疗服务价格2倍;护理费(财务分类F)、治疗费(财务分类E)、手术费(财务分类G)、麻醉费(财务分类G)现行医疗服务价格3倍(见附件2)。
2、诊查费(财务分类C)、会诊费(财务分类C)、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团队)等由医院自主定价(见附件1)。
我院将严格按文件要求,坚持明码公示、质价相符、患者自
愿原则,切实履行告知义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收费合理的医疗服务。
附件: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国际医疗部自主定价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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